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信息-->房 地 产-->详细信息
提醒房东:出租房屋需多长心眼
2005/2/14 11:19:16   来源:房地产时报
  【字体:  】【颜色: 绿

     越来越多的市民把闲置的房子出租,但是却也经常遇到麻烦,而这些麻烦不少是在为房客“背黑锅”。在这里提醒房东们,出租时要多长个心眼。

 

    房客走人水电费未付

 

    日前,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将闵行区141户“老赖”用户告上法庭,其中相当一部分被告是替赖账房客“背黑锅”的房东。

 

    张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后,颇感委屈。他把房子租给一对江苏来沪的小夫妻,半年后小夫妻退房搬走了,却欠下几百元煤气费。由于煤气公司的使用合同上留的是张先生的名字,于是他成了被告。

 

    无独有偶。徐女士将一套闲房出租给他人办公。房客搬出时,说好会付清水、电、煤费,但徐女士还是连续收到几个月的电信费账单和催款单。当她打电话给房客时,对方却已停机。无奈,徐女士只得为房客“埋单”。

 

    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契约部李晓岚提醒,房东应通过正规中介公司出租房屋;在与房客签约时,双方最好约定足够的预留保证金,防止房客恶意逃债;房东还可到电信部门开通储值电话业务,让房客预付电话费。

 

    不辞而别留下杂物

 

    孙老太通过中介公司将闲房出租。合同约定,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由中介公司代收。不料两个月后,房客未向孙老太打招呼就搬走了。

 

    令孙老太烦恼的是,房客遗留在屋内的一些生活用品影响了房屋的再次出租。孙老太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房内遗留物搬离,并追回房客拖欠的租金及水电费等。日前,闵行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中介公司的义务仅为居间介绍,并无义务保管房客遗留物。房客遗留物应由孙老太负责保管。

 

    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文辉提醒,为防止类似情况出现,房东与房客应事先就此问题作出约定。如无约定,房客遗留物的处理应符合一定法律程序。若遗留物较贵重,房东可向公证部门申请提存公证,由公证部门代为保管。在实践中,若遗留物价值较小,可在承担损失的前提下自由处置遗留物。

 

    忘关水龙头殃及邻居

 

    盛先生将闲房出租给邵先生居住,没想到麻烦接踵而至。一日,邵先生出门在外,房间内自来水漏水,将楼下范先生新装修的房屋损坏。范先生找盛先生和邵先生索赔。因房客、房东相互推诿责任,范先生只能诉诸法律,要求两人共同赔偿损失28万元。

 

    房客邵先生称,承租房内的水龙头因老化而爆裂,故责任应由房东承担;房东盛先生则认为,他将该房出租给邵时,房内设施完好。邵某忘关水龙头,才导致自来水流入范先生房屋,故应由邵先生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承租人邵先生既未能举证证明承租房内水龙头设施存在瑕疵,又未能尽到承租人对水龙头设施安全管理的义务,故判令由其一人赔偿范先生损失。

 

    南汇区法院法官许根华认为,此案中虽然房东被免责,但也给有房出租者提了个醒,出租闲房前,房东务必检查房屋内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供电设施、门窗等是否完好,如有问题要及时修缮。如因这些设施存在瑕疵造成承租人财物损失、人身损害或殃及邻居家时,房东难逃责任。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