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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首次开征垃圾处理费
2007/10/15 17:07:10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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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这是该市建市20余年来第一次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濮阳市确定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采用委托代征、财政代扣和专业收费队伍上门收取三种形式,并专门成立了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照规定,凡在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4元;暂住人口每户每月2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地驻濮单位每人每月1元,由单位缴纳;生产企业每人每月1元;集贸市场内零星摊点(含早夜市)每摊位每天1元;旅店业、洗浴业按床位多少收取;商场超市、餐饮业、娱乐服务业按营业面积收取。(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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