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记者获悉《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被建议列入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姜雄城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修改〈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认为,《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前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特别是对节约用水、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污染水源、盗窃用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因此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议将修改《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列入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协调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陈桂娟 记者齐芳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