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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纷纷喊亏本 南京物业费涨声再起
2011/3/24 15:10:51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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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不少物业公司最近很头疼:年后招工难,工资开得太低的话,根本招不来保安和保洁员;雪上加霜的是,近年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在上调,已从2002年的460元/月上涨到了如今的1140元/月,人力成本提高许多,但物业费却已多年未涨。

  物业公司嚷嚷着要涨物业费,南京市实施了近5年之久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也将有所松动,涨价已不可避免。

  物价、用工成本都在上涨

  物业公司喊经营越来越难

  江宁明月港湾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有点心烦。虽然该小区的物业备受好评,但是当下菜价、肉价上涨,加上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人员的工资也得适当上浮,物业公司也在考虑涨价。该小区业委会的一位负责人有些无奈,物业公司给的涨价理由很充分,以现在的物业费水平,物业公司困境不小,但不知道涨价能否让大部分业主接受。

  记者走访了南京数个小区,当记者抛出上涨物业费的话题时,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都连连点头表示,经营的确越来越困难了。

  江鸿物业的总经理俞鸿钧给记者算了笔账:以一个一万平方米的多层小区为例,至少需要5个物业服务人员才能保持正常的服务。而一个员工,如果管吃管住、缴纳基本的社保等,月花费大约在2500元左右,如此算来,这个小区一个月光人员工资这一项就至少花去万余元。折合一下,物业费最低要1元/平米才能保证不亏本。“这只是人员成本,而小区的绿化、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才是物业花大钱的地方。这部分加上去,物业费1元就亏大了。”俞鸿钧说。

  银城东苑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则介绍说,物业服务人工的工资占到总经营成本的七成以上,加之物价上涨,他们物业管理的成本大幅攀升。

  记者调查发现,去年以来,物价上涨很快,很多物业公司都比较拮据,想方设法压缩成本。然而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涨,让这些物业公司不得不酝酿涨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正在酝酿涨价,“一定要涨,如果业委会不通过,公司支持不了,只能撤出小区。”

  物业费近5年都难涨

  缘于业主常“封杀”喊涨

  干了很多年物业服务工作的李凡告诉记者,2006年11月1日起至今近5年来,南京市开始实施《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采取“菜单式”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多层每月0.35元-1.25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0.7元-1.9元/平方米。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议价”,最终确定服务等级和缴费标准。然而实施5年中,不少物业公司想涨价都遭到了业主的“封杀”。

  其实物业费“喊涨”早已不是新鲜事,李凡举例说,2007年初,作为“菜单式物业服务和收费”施行后的首个案例,梅花山庄的南京仁恒物业管理公司对照服务标准提出,多层的物业费由原来的月0.7元/平方米,调整为月1元/平方米;高层由原来的月1.2元/平方米,调整为月1.6元/平方米。当时仁恒物业给的涨价理由就是,以当时的物业费水平,公司是亏本经营。然而业主表示,涨幅太高,不能接受。2009年,万科金色家园也以亏损为理由对物业费进行调整,不少业主纷纷在网上发帖表示:“关于亏损的说法,没有经过有关机构的审计,我们不能接受。”

  “物业费上涨,难之又难,因为居民肯定不愿主动接受。”李凡分析说,现在业主的交物业费意识已经在提高了,不是不给钱,但是服务如果不能令业主满意,自然就不愿意给钱了。很多业主都认为,自入住以来,物业公司的服务并没有什么提升,投诉一些问题,请物业上门维修,还经常拖拖拉拉,不少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不好,更让他们不能接受涨价。

  在采访中,不少业主都表示能够理解物业公司经营上的困难,但还是倾向于选择不涨。得不到业主的支持,物业公司涨价计划就成了一纸空谈。

  将开听证会调高物业收费标准

  练好内功、质价相符很重要

  面对物业公司不断“喊涨”的窘境,南京市住建委、市物价局经过大半年的市场调研,多次召集部分业主、物业公司进行座谈后,拟于近期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并适时召开听证会。小区业主可在参考新标准基础上与物业公司“议价”,自行选择服务等级和缴费标准。

  “有的物业公司做一年,就得亏损十几万,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小区面临被‘抛盘’。”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物业企业的管理成本急剧增加,物业服务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管理费用困境,所以考虑修订《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此次修订将综合考虑近几年收入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但新标准还是只具备“指导价”意义,实际操作中,小区业主可在参考新标准基础上与物业公司“议价”。

  更高的物业收费标准一旦出台,物业公司立即就可以上调物业费吗?“肯定不是,我们考虑引入第三方的监督机制,使得物业服务能做到‘质价相符’,让居民放心消费。”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胡俊成表示,第三方机构的职责是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监督其收费标准是否与之相符,可以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让居民享有知情权。

  在采访中,不少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提到了“质价相符”这个概念。

  “不是说物业费不能涨,关键是要质价相符。如果物管服务跟不上,不但不能涨,反而还要降呢。”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说,南京物业费“议价”的目的就是要让物业服务更好。

  “说白了物业服务就是花钱买享受。”李凡则建议,物业公司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透明服务取得业主的认可。如果没有非常好的服务,业主进到小区、回到家没有感觉到物业服务很到位了,双方肯定会有矛盾。物业费上涨自然无法让业主们接受。“不是说你把小区弄清洁干净了、有人站岗就行了,物业服务也需‘练好内功’,做好服务设计,要让业主找到和其他小区不一样的‘家的感觉’,像家人一样善待业主,一些矛盾自然迎刃而解。”(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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