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附件:《关于军队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