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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带来新变化
2012/12/26 15:46:40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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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以来,梧州市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建管理监察行政执法两项工作职能下放至城区政府,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带来了新的变化。

    责权明晰,城市管理以块为主

    新的机制明确了环卫、城监管理的权责,赋予了城区政府在管理城市方面更多的权力。在环卫体制改革方面,撤销了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部分职能机构,成立城区相应环境卫生管理站。原有清扫保洁人员、环卫清扫保洁设备等移交给辖区政府。城区政府负责管理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店铺的垃圾上门收集等。在城监体制改革方面,撤销了原城监支队内设部分职能机构,成立万秀、蝶山和长洲三个城监大队。突出城区在城监行政执法中的主体作用。

    各级政府加大城市管理经费投入

    据统计,三城区每年用于加强城市环卫城监管理工作经费达1883多万元。专门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购置环卫车辆、增设果皮箱、增加清扫经费、建设垃圾中转站、增加执法装备等;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各城区加大对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逐步把环卫、城监经费纳入城区级财政预算。

    城市管理由“单兵作战”变“四级联动”

    新的体制突出了城区政府在城监行政执法中的主体作用。各城区按照市政府要求,接收并优化完善环卫、城监队伍,提升工作绩效,形成了市、城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使城市管理由市政部门“单打一”变成了多层级综合化管理,有效发挥了城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奖惩机制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市委、政府督查室按照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市市政局、各城区(园区)政府履行职责进行督察,市政府绩效考评办法中,增加了对各城区(园区)政府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考核指标,各区城市城乡清洁工程分数由市政管理局考核,市政管理局落实责任情况由市绩效办进行考核。政府每年拿出250万元,每季度进行排名,对各县(市、区)落实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奖罚,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梧州市市政局  蒙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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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嘉佳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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