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金管〔2012〕28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建金〔2012〕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安排好热线建设和运营所需的经费预算,确保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尽早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方案,明确热线的开通时间、工作步骤、建设模式、运营管理及监督考核,在此基础上抓好实施。
三、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汇报。热线建设方案应在制定后的15日内报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备案,热线建设的进展情况定期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告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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