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信息-->详细信息
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荣获自治区第十四批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1/5 15:32:29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字体:  】【颜色: 绿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表彰自治区第十四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荣获第十四批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全区群众人民的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推动建设富裕文明和和谐新广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防城港市市政局 覃林甫)

   

分享:
  责任编辑:李嘉佳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