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以下简称户籍新政)正式开始实施,外地人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达70平方米即可落户。在新“国五条”及其细则刚刚出台不久,有市场人士质疑此举涉嫌变相放松限购政策,是在救市。“户籍新政实施后,大连的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应该会受其影响而提升,但短时间内集中急增现象并不会出现,根据目前市场反馈情况来看,咨询落户新政的客户数量的确增加了,但实际成交量并没有太大变化。”易居营销集团大连公司项目总监李靖山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士也对外表示,买房落户确有其事,但限购政策没有变,买房落户与执行限购政策之间并不冲突。
首次提出购买存量房可入户
上述户籍新政中,“购房面积”成为落户标准。相应规定明确: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购买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存量房(二手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即可落户主城区;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单套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购买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即可落户新市区和旅顺口区。
在此之前,大连市买房落户政策是按“购房款”标准执行的,即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可以落户,但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相比而言,户籍新政一是取消了上述在主城区购房款80万元以上才可以落户的规定,将其改为购房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二是首次提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或单套非住房可以落户,明显扩大了购房落户的范围。
利于楼市成交但未松绑限购
“上述户籍制度改革或许会从侧面突破限购政策。在限购限贷政策难以放松的市场背景下,这有可能成为未来地方政策‘微调’刺激房地产市场放量与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对记者表示。
对此,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士则表示,实施户籍新政宗旨是推进大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进程。买房落户只是其中的一项条款,不意味着房地产政策松动。“而且,大连市限购政策没有变,买房落户须以限购政策为前提。”
事实上,早在2012年7月,大连市就曾召开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工作会议,并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土地保障、户籍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政策,其中就有进一步放宽细化购房等落户标准,主旨是放松户籍政策,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一方面,户籍新政并未降低购房落户门槛,市场也没有因政策出台产生较大波动;另一方面政策出台的时间点也远远早于国五条。因此,大连购房落户新政不宜过度解读,并不是针对国五条的‘细则’,更不能理解为所谓的‘救市’。”李靖山最后对记者表示。(肖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