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信息-->房 地 产-->详细信息
百色市房产局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宣传咨询活动
2013/3/21 15:11:17   来源:右江日报
  【字体:  】【颜色: 绿
    为提高广大市民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认识和了解,3月16日上午,百色市房产局在森林广场举行《百色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宣传咨询活动。

  随着百色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住房私有化、社会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居民个人拥有住房产权的比例越来越高,过去住房体制下由政府和单位全部包揽和无偿承担住房维修的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促进住宅小区实现和谐稳定,环境保持和幸福人居,加强城市化管理,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迫在眉睫。

  《百色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于2013年1月10日颁布,在百色市行政规划区域内(含建制镇和未建制镇的工矿区)实施,包括国有土地范围内建造的商品房(含住宅、办公、商业营业用房等)、售后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等住宅。在交存标准方面,记者了解到,2013年1月10日前房屋已交付业主使用的,业主每年按照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计算,连续4年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自2013年1月10日起新购商品房的业主按照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的交存数额为每平方米35元,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每平方米交存56元。

  活动现场,员工们发放维修资金相关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并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和热情的服务态度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不少市民纷纷向前咨询和阅读相关资料,一位前来咨询的王阿姨说,“我家住在顶楼,过去家里漏雨都是自己出钱修,现在有维修资金,能够用维修资金修是最好。”据悉,市房产局下一步还将要走进小区,与业主面对面宣传,为业主解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

   

分享:
  责任编辑:李嘉佳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