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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限期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
2013/7/17 12:41:49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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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存在的隐患,安徽省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提出最新要求,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一律限期拆除或关闭,同时加快备用水源建设,无备用水源的市县区要按照要求全面启动备用水源建设,并限期建成。

    当前,安徽饮用水水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些饮用水源水质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少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业面源污染、违法实施项目建设等,部分市、县还没有饮用水备用水源。

    针对这些隐患问题,安徽省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限期坚决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拆除或关闭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拆除或关闭所有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严格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此外,安徽将从今年起加快饮用水备用水源和供水管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备用水源保护和维护。省政府提出,全省无备用水源的设区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启动备用水源建设,并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无备用水源的县(市)要在明年年底前启动备用水源建设,并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安徽省还提出,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结果除了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和供水单位外,还要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马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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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嘉佳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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