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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4/3/19 17: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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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4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层单位10个,其中

    (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

    (四)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2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基本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区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和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等。2014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各行业的管理;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小城镇建设和城市规划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管理;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加强建筑节能专项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搞好全区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继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力度,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二层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以下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以及为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是两所负责培养建设行业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院校;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制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及机械台班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和工期定额,组织编制广西建筑材料价格、概算指标、结算指标,调解、仲裁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我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所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和认证,参与工程质量问题仲裁,质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资格认定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负责全区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建筑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审核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墙改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区墙改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核拨、管理和使用等;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的收取、拨付、调剂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建安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工作等;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区各地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住房补贴方案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业务系统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维护、政务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广西建设年鉴》编辑出版等工作,承担行业信息化规划建设和指导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行政编制103人,实有在职人员100人(包括区建设工会3人)。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02人)。

    (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人。

    (三)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全日制高职生约9120人、函授生约6350人(含重庆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的函授学生)。教职工定编368人,实际在职为359人。离退休人员11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6人),外聘人员160人,临时工56人。

    (四)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编制人数113人,现实有人数223人。设有校办公室(含党办)、财务科、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办、人事科、总务科、保卫科和规划与城建等四个专业教学科室。各科室的职能同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科室职能基本相同,学校目前在校生为3850人。

    (五)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参公事业编制30人,现实有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16名。

    (六)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参公事业编制为18人,非实名编制1人。全站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5人,合计22人。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事业编制15名,现有职工38人(其中:聘用人员23人)。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人数12名,实有在编人员11名。无离退休人员。

    (九)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本级管理机构人员编制18人,其中在职在编17人、退休1人,聘用5人。

    (十)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有全额行政编制9名,后勤控制数1名,编内实有人员公务员9名,提前退休人员2名,正常退休人员3人。

   (十一)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人员编制10人。中心现有职工33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人员23人。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部门项目支出补助市县预算表”、“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xls

第三部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总收入预算30,786.05万元,同比减少29,275.74万元,减少48.7%;

    一般预算拨款16,436.42万元,同比减少9,847.52万元,减少37%。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720万元,同比增加2,645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455万元,同比减少845万元,减少65%;其中:政府性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455万元,同比减少845万元,减少6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11,119.63万元,同比减少13,819.51万元,负增长的原因是财政专户安排的补助市县资金不列入当年我厅财政预算范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9,655万元,同比减少1,608.75万元,减少1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464.63万元,主要为我厅属单位广西建筑安装劳动保险办公室的劳保费收入,同比减少12,210.81万元,减少89.3%。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775万元,同比增加2,155万元,增长347.6%,主要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办学收入、捐赠收入、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的门面出租收入以及信息中心的经营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总支出预算30,786.05万元,比上年减少29,275.74万元,同比减少48.7%。其中:基本支出6,33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减少399.05万元,减少6%,减少的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基本支出改为项目支出管理;项目支出24,45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同比减少28,876.69万元,减少5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教育支出16,219.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7%,同比增加1,353.28万元,增长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同比减少57.71万元,减少9.5%;

    医疗卫生支出16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5%,同比减少47.72万元,减少3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915.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同比减少29730.83万元,减少69.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5%,同比减少845万元,减少65%;

    住房保障支出367.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63.18万元,减少14.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33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同比减少399.05万元,减少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75.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同比减少104.04万元,减少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8.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同比减少98.48万元,减少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7.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同比减少196.53万元,减少1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45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同比减少28,876.69万元,减少54%。

    二、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04万元, 项目支出11,948.38万元。

    按科目分类,其中:

    (一)“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支出1,69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14万元,项目支出979.84万元;

    (二)“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支出3,14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36万元,项目支出1,960.77万元;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43万元;

    (四)“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万元;

    (五)“2100501”行政医疗科目支出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1万元;

    (六)“2100502”事业医疗科目支出10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9万元;

    (七)“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
    (八)“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9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7万元;

    (九)“2120103”机关服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4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3万元、项目支出748万;

    (十)“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59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9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

    (十一)“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37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0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

    (十二)“2120108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支出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

    (十三)“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2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7万元;

    (十四)“2120110”职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支出1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0万元;

    (十五)“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5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4万元、项目支出3,877.87万元;

    (十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2,13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1万元、项目支出2,077.90万元;

    (十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1万元。

    三、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补助市县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3〕118号)中关于改革自治区本级安排补助市县支出年初预算编列方式的要求,2014年度补助市县的项目不再列入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作为预算附表单独列示。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补助市县项目支出13,500万元。其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500万元,预算项目为:

    1、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7,000万元;

    2、城镇化示范县补助资金3,600万元;

    3、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清洁工程市政设施建设补助1,900万元;

    4、第九届市容南珠杯竞赛补助经费1,000万元。

    四、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预算46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1%。主要是计划参加国家住建部、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出国、出访9人次,出访地点、事由等情况待定。

    (二)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29万元,同比减少1.38万元,下降4.5%。主要用于接待区内外到我厅及所属预算单位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公务用车费2014年预算226万元,同比减少36.39万元,下降14%。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190万元,同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6%。主要用于我厅在编43辆公务用车的加油、维护保养、过路过桥、购置保险等费用,每车平均4.42万元/年。

    2. 公务用车购置2014年预算36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40%。主要是机关服务中心、造价管理总站等有车辆空余编制单位按规定购置2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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