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成果,推进美丽乡村、宜居建设,福建莆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力争至2017年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垃圾设施建设目标,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95%以上村(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根据此次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 2017年,莆田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管委会)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用于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奖励补助。建立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和农户的资金分担模式,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5元以上治理经费,明确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户5级分担比例。
在完善设施设备方面,市、县(区、管委会)分别于今明两年建成环境卫生监控平台,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实行全过程定位监控;全面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2016年底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优化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形成“户有垃圾分类桶、组有收集池(箱)、村(居)有回收点、镇(街)有转运站”。
在管理机构建设及环卫保洁队伍方面,莆田市各乡镇(街道)必须建立环卫管理工作站,并配备3 5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居)配卫生监督员。村庄按每500人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推行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村庄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行户包卫生、村(居)包收集、镇包转运“三包”保洁制度。鼓励乡镇(街道)、村(居)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或国有化,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城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的模式。
同时,建立农村监管自治和上级督查考核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将此次行动列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詹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