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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发布普通住房价格新标准
2015/8/11 11:35:57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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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发《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新的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一类标准价格上限为每平方米11106元,二类标准价格上限为7854元,三类标准价格上限为5943元。本标准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是基于2014年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的成交数据,以及市政府批复同意的调整方案作出的。分类的升降反映了各镇街(园区)过去一年普通住房销售价格的变化或波动,价格标准的升降则与每一类镇街普通住房的价格水平和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完成本次调整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密切监测房价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研究缩短调整周期的可行性,对调整机制作出进一步优化。(郝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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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芊洁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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