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广西绿色建筑评价》(DB45/T567-2009)等相关标准,我厅组织完成了2015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处 韦爱萍;
联系电话:0771-2264212。
附件:2015年度广西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2015年度广西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类型 |
标识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柳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业务技术用房异地重建项目 |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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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州市河东老人公寓 |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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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柳州一品江山8#楼、9#楼、10#楼项目 |
柳州市兴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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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居住建筑 |
柳州市文庭新居7#、8#楼 |
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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