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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月湖区老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始执行
2016/11/28 16:46:43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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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月湖区老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经鹰潭市政府同意,由市城管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主导并组织全面排查和整治月湖区老城区现有违法建设,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整治工作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进入执行阶段,月湖区老城区,东至童家河、南至320国道、西至白露河、北至信江河区域均为整治范围,童家镇、四青街道办事处、梅园街道办事处所辖演塘桂家等13个自然村以规划区农村建房管理为主,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的监管范围。

  该整治工作秉承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带头和协调联动原则、整体推进和分片实施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活动的牵头部门,主导并组织月湖区老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对月湖区老城区违法建设监管进行总负责、总协调、总督查,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带头拆除违法建设,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整治重点内容为1990年4月1日到2016年2月6日产生的且没有处理或没处理完结的存量违法建设及2016年2月6日以后产生的且没有处理或没处理完结的新增违法建设。具体包括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不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进行建设,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建设的行为;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自行拆除的行为;擅自在空地、绿地、楼道、公共场所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在楼顶屋面等区域私自加层乱建的行为;在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沿河两侧违法占地及建房或私搭乱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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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昱君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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