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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第201611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示第2号
2017/1/9 10:40:5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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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建设网站(http://www.gxcic.net)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719日至2017113。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邮寄的陈述材料需在公示截止前寄达我厅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5595535

园林、规划资质:0771—2366126(原则上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中心

                                 201719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序号

地 区

单位名称

申请内容

  意 见

1.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深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升级

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原因:1、总会计师原艺铭、总经济师何卓等2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共17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张翠娟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张秀青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2.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升级

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原因:1、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企业资质20161月到期未延续,不符合申报贰级资质升级要求。

2、3年独立承担过3个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3、企业经理龙再权具有4年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不符合不少于5年的要求。

4、总会计师徐雅凤的职称证与工作经历不符,不予认定。

5、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共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6、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共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7、专业技术工人谢祥庆、覃之旺、吴卫权、潘智聪、李建付等5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企业缺电工技术工人。

8、专业技术人员龙骁皓、龙骁翔等2人的毕业证存疑,龙骁皓、李启清、黄志勇、龙骁翔麦章燕等4人的职称证存疑,待核实。

9、专业技术人员龙再权的年龄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10、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反映近三年园林绿化工程年产值符合在2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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