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住建委坚持民生福祉保障,三大举措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主动作为 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2016年是实施棚改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近年来随州市棚改任务最重的一年。随州市住建委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职责,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棚改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完善棚改体制机制。建立了以市棚改领导小组为领导,市棚改办(房产局)为总协调,市城投、建投、高新投为棚改实施主体,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棚改推进体制。为进一步理顺棚改推进体制机制,确保棚改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通知》。
二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为确保市本级年度任务的完成,市住建委积极汇报,推动市政府在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责任目标任务书的同时,与市城投、建投也签订了棚改责任目标书。
三是加强棚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制定了《随州市中心城区2016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目包保领导、实施单位、项目责任人、属地责任人等。市住建委刘泽富先后多次听取棚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督办工作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对棚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指示精神,7月、10月先后组织两次对全市棚改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营造良好的棚改氛围。督促市房管局编印了《棚户区改造法规文件汇编》,编发了六期《随州棚改动态》,在《随州日报》和《领秀》杂志刊发了棚改系列报道。
五是全力跟踪服务项目推进。市住建委组建了4个棚改项目服务专班,全力服务棚改项目的推进实施。积极与省住建厅沟通协调,为市城投、建投融资出具棚改项目计划批复。提供商品住房小区成交均价,指导市城投公司、建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2500套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实现了“棚改”与“去库”的良性互动。组织举办了全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培训班。聘请专家讲授棚改房屋征收的新模式,推广运用协商搬迁方式。
六是全力争取落实棚改资金。2016年,市棚改办(市房管局)共申报争取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8亿元,支持市建投公司成功争取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5.9亿元。推动市政府向亚通社区和齿轮社区棚户区拨付资金2亿元,有力支持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申报6个公租房项目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732万元。支持市建投公司争取到位城东公租房配套设施(胜利学校)投资补助资金2000万元。
服务民生 住房保障继续提标扩面
2016年,继续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将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和范围从家庭人均月收入738元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828元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全市共新增纳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对象237户。市本级2016年住房租赁保障申报430户。经过入户调查走访、对申请对象收入,住房、拥有车辆、工商登记、社保缴纳等情况的全面审核,共有179户申请对象符合保障条件。2016年全市共发放租赁补贴448万元,市本级共发放231万元。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计划提高公租房保障申请的收入限定标准,书面报告已报市政府。
加强监管 公租房分配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随州市公租房二期于2015年12月25日摇号分配,确定了1160户中租家庭,300户轮候替补配租家庭。2016年10月28日,对300户替补轮候号的配租进行了摇号分配。完成2016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审核工作,对970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于2017年1月12日对最终符合条件的754户家庭进行了摇号分配。城南公租房四期分配申报正在审核中,待审核后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对保障对象退出管理。2016年3月,成立核查专班,针对阳光小区公租房进行入户核查,共计查出20户对外转租、借组等违规使用公租房住户,并对他们做出清退处理。2016年4月,通过法院对以往查出超出住房保障标准,下达退房通知书后,仍拒不腾退的6户家庭,进行了强制清退。截至目前,这6户家庭1户按提高租金缴纳,并补交拖欠租金,5户已办理退房手续。
三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根据市审计局关于随州市本级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发现因住房、车辆和收入发生变化超出保障条件的128户。经过对这128户进行调查核实后,并采取了处理措施,45户清退,62户按提高租金交纳处理,21户经核查后符合低收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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