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汪夏明在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会上部署2017年广西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1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7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2016年棚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7年棚改工作任务。广西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在会后召开了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记者从全区会上获悉,2017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新开工(拆除重建)8.05万套,基本建成7万套,自治区新增棚改目标任务为4万套。为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国家下达目标要在6月份实现全面动工,9月底前全面开工;自治区新装增的目标要力争在12月底前全面开工。
会上,住建部陈政高部长通报了2016年全国棚户区改造进展,广西等15个省区提前于2016年9月实现100%开工;新疆等12个省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超过50%。针对今年的棚改任务,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会上要求,全国各地要确保完成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对资金和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要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严格审计、加强监管,对挪用套取和闲置浪费资金的要追究责任;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库存量、房源充足的城市和县城,棚户区改造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库存量小、房源不足的城市可根据当实际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管,严格终身质量责任追究,确保建成放心工程。
在随后召开的广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上,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汪夏明对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广西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部署。汪夏明要求,各市、县要落实全国会的相关要求,按照任务落实到项目、项目落实到地块和各项前期手续的办法,抓紧落实前期工作;要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积极引导保障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出台货币化安置方案,有序助力房地产去库存;各市要抢抓国务院棚改“三年计划”收官之年的政策窗口期,更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大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改造拆迁力度。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要用好用足国开行贷款征地拆迁预付金政策,不断加大工程实物量。
对个别推进困难的“僵尸”项目,各市、县要采用授信回收、再授信、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直至撤销替换项目等办法,全面提高棚改贷款使用效率。同时还要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并纳入本地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力完成今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任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的分管领导和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陈芊洁 潘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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