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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404号提案的答复(桂建函〔2017〕813号)
2017/7/20 12:10:1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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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整治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产畜牧兽医局会办。经我厅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一、我区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一)南流江、九州江流域水体污染整治现状。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1号)和《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3号),明确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分区化畜禽养殖。在划定干流和重点支流沿岸200范围内为禁养区、200-2000范围为限养区,拆除进样器养殖场,对限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提标改造。至2016年底,陆川、博白两县清拆养殖场共141家,清拆猪舍面积9.4万平方米。全区9067个规模养殖场中,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有6080个,完成率达到67.1%。二是推广生态养殖。通过推广高架床+微生物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因地制宜地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养殖模式,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5175号),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实现养殖过程生态安全、环境生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三安全,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效益共赢的目标;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90%以上,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完善九州江、南流江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九洲江流域目前已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2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吨;2016年累计处理污水1910万吨,累计COD削减量为1995吨。十二五后两年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77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57公里,目前已有7个项目完成验收,其余3个项目正在完善管网建设。2016年,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申报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开展了竞争性评选工作,确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一批开工建设的31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九洲江、南流江流域共有57个建制镇列入第一批建设名单,并于2016年底实现全面开工。截至20173月底,陆川县米厂镇和沙湖镇主体已基本完工,陆川县平乐镇正在推进管网施工,有34个项目进入单体构筑物建设阶段,有11个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抓好九州江、南流江流域工业污水整治工作。九州江按照一厂一案方案对16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进行了治理,目前已淘汰1家,准备关停2家,已迁入园区1家,正在搬迁2家,完成治理7家,其余3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陆川县九州江上游流域的中小型企业采取集中入园的形式,目前已有塑料企业81家、厨具企业8家和其他5家企业进入九州江产业转移园。2016年底,博白县南流江流域共排查并取缔2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造纸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的治理目标。

(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稳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十二五期间,我区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935/日,新增垃圾转运能力3922/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达到200/日。十二五期间,我区实施21项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改造、整治工作,共计封场生活垃圾填埋能力2157/日。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共85座,其中,填埋场71座、焚烧厂14座。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8048/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为4710/日),实际处理垃圾量为14598/日,2016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533万吨。例如,桂林市山口垃圾焚烧厂项目、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扩建项目、北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北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压力将得到缓解。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累积投资资金25.35亿元,新增乡镇垃圾中转站557座、乡镇累积集中处理场1265个,配备垃圾清运车辆24.47万辆,垃圾收集箱(桶)450万个,建成农村垃圾就近就地收集处理设施3.5万多处。为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果,2016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30号),计划用两年时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攻坚整治,基本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县、乡、村三级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

试点探索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利用体系。2015年,我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桂林、横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1532号),对桂林、横县两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并提出了有关要求。2016年,桂林市按我厅批复同意的工作方案,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增加试点小区13个,覆盖居民10220户、35200多人,累计回收厨余垃圾410吨,试点小区实现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垃圾减量率90%。横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推广至2.6万户约8万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179个、小区90个、酒家36个、企业52家、市场5个和学校25个(主要包括国家公立学校、大型私立幼儿园),每天堆肥量达15吨,填埋垃圾减少率为15%2016年,新增南宁市青秀区、经开区两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达试点专项资金共计500万元,目前分别完善了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效果。

(三)落实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深入推进现代生态养殖。一是实施养殖分区管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通过清理、整顿、升级的畜禽养殖场,消除重点水域沿岸环境敏感区的污染源头。截至目前,全区有61个县(市、区)已划定畜禽养殖禁区1739个,有51个县正在开展禁养区划定工作;划定禁养区计划关闭或清拆养殖场2361个,已关停1817个,减少生猪存栏(其他畜禽折算为生猪)87.41万头,有效减少了相关流域的养殖污染规模。二是推广现代生态养殖模式,达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一方面,全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逐步实现配套。经环境保护部核查认定,至2016年底,全区9067个规模化养殖场中共有6080个配套了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另一方面,通过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逐步推广高架网床-益生菌--果蔬等生态养殖模式,减少传统养殖模式中水冲粪模式对水环境的污染和有机肥的浪费。2017年累计安排资金1.242亿元,累计完成246家生猪养殖场高架床,升级改造传统猪舍26.78万平方米。三是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目前,陆川县已建成有机肥厂3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2家。随着广西穗宝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陆川博世科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落地,畜禽粪便、病死猪和其他农业废弃物将通过高温好氧发酵或厌氧消化转化为有机肥、液体肥和生物燃气等产品,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扎实推进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立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及监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提出的合理意见,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拓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继续表彰农村模范保洁员,确保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要按照2年试点、3年铺开、到2020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和模式;年内,南宁、桂林的垃圾分类试点范围要扩大至1—2个城区。开展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收集循环利用,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有机垃圾(以餐厨垃圾为主)回收利用体系,城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30%设区市城市全部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及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我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任务,2020年,全区设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增至96座(其中卫生填埋场78座,堆肥场1座,焚烧厂17座),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28686/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1095/日,卫生填埋处理能力达到13876/日,其他处理能力3715/日)。力争到2020年,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超过45%,垃圾渗滤液、垃圾填埋气及垃圾焚烧熔渣得到有效处理。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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