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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64号提案的答复(桂建函〔2017〕786号)
2017/7/12 12:10:5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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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正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推动我区养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转由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旅发委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养老产业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我厅认真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套建设要求,因地制宜的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规模;编制养老设施规划应与城市人口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并依据规划要求,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二、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养老地产

2015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提出,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的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2015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意见》(桂政发〔201533号)提出,鼓励地产项目参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制定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标准和鼓励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以健康养老服务功能为核心的地产项目,配套改革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营造方便宜居的生活社区。创新引入分时度假等商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产项目转型为老年人宜居社区。

三、将养老产业发展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房地产库存相结合

2016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房地产去库存,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相结合。2017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全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要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要因城施策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对已建或在建的商业地产可依法依规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向养老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提供保障支持。

养老地产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新型产业,我厅积极鼓励发展养老地产,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养老地产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但目前进展不快,我区养老地产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有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对养老地产建设项目的服务力度,支持房养结合,积极拓展房地产新业态。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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