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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2017/8/21 9:59:5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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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基本职能:负责我厅机关后勤服务和本中心下属企业管理,负责本中心下属企业管理,负责本中心党委建设、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检查落实各科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文件、资料打印、复印;负责本厅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分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及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治安管理、水电托收;负责住宅小区的计生管理;负责本厅机关文件交换、报刊杂志征订分发;为厅属单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623.5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78

二、事业收入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5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城乡社区支出

 598.44

四、其他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14.62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623.59

本年支出合计

 623.5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年末结转与结余

 

 

 

 

收入总计

623.59

支出总计

 623.59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23.59

623.5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78

0.7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5

9.75

21005

医疗保障

9.75

9.7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9.75

9.75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98.44

598.44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98.44

598.44

2120103

机关服务

598.44

598.4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62

14.6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62

14.6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62

14.62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23.59

223.59

4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78

0.7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5

9.75

21005

医疗保障

9.75

9.75

210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9.75

9.75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98.44

198.44

4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98.44

198.44

400.00

2120103

机关服务

598.44

198.44

4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62

14.6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62

14.6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62

14.62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23.5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0.78

0.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

9.75

9.75

 

 

3

 

三、城乡社区支出

20

598.44

598.44

 

 

4

 

四、住房保障支出

21

  14.62

 14.62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7

 

……

24

 

 

 

 

8

 

……

25

 

 

 

 

9

 

……

26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623.59 

本年支出合计

29

623.5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16

 

 

33

 

合计

17

623.59 

合计

34

623.59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23.59

223.59

4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78

0.7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78

0.7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5

9.75

21005

医疗保障

9.75

9.7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9.75

  9.75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98.44

198.44

4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98.44

198.44

400.00

2120103

机关服务

598.44

198.44

4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62

14.6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62

14.6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62

14.62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223.59

191.95

31.6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0.57

170.57

30101

基本工资

59.49

59.49

30102

津贴补贴

65.50

65.50

30103

奖金

4.7

4.7

30104

伙食补助费

4.32

4.32

30106

养老保险缴费

24.37

24.37

30108

社会保障费

12.19

12.1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1.64

31.64

30201

办公费

3.24

3.24

30202

印刷费

0.06

0.06

30204

手续费

0.05

0.05

30205

水费

0.32

0.32

30206

电费

1.14

1.14

30207

邮电费

0.02

0.02

30209

物业管理费

2.09

2.09

30211

差旅费

2.20

2.20

30213

维修费

0.56

0.56

30215

会议费

0.80

0.8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6

0.16

30226

劳务费

1.91

1.91

30228

工会经费

2.44

2.44

30229

福利费

0.20

0.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08

15.08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37

1.3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38

21.38

30302

退休费

0.97

0.97

30311

住房公积金

14.62

14.62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9

5.79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52

2.52

2.52

0.74

0.74

0.74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类

 

 

 

 

 

 

 

 

 

 

 

 款

 

 

 

 

 

 

 

 

 

 

 

 项

 

 

 

 

 

 

 

 

 

 

 

 

 

 

 

 

 

 

 

 

 

 

 

 

 

 

 

 

 

 

 

 

 

 

 

 

 

 

 

 

 

 

 

 

 

 

 

 

 

 

 

 

 

 

 

 

 

 

 

 

 

 

 

 

 

 

 

 

 

 

 

 

 

 

 

 

 

 

 

 

 

 

 

说明:住建厅机关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623.5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23.5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623.59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0.53  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598.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本中心职能正常运行的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 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4.62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3.59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53万元,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0.78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9.75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598.44万元,其中:212-0103机关服务598.4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4.62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23.5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70.5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59.49万元、津贴补贴65.50万元、奖金4.7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4.37万元、社会保障费12.19万元、退休费0.97万元、住房公积金14.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万元。

公用经费31.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2.09万元、差旅费2.20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会议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1.91万元、工会经费2.44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7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次,人次116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2.52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3.02万元、减少了0.5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会议次数和人数都比上年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6.2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9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96.2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否理想),是否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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