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文件通知-->建设科技-->详细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桂建便函〔2017〕570号)
2017/9/14 9:35: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桂建便函〔2017〕57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5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严格参照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相关要求,指导我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工作,规范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推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电子版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ohurd.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7日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