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黄姣鲜等8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锦丽等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肖绪锋等14名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黄姣鲜等8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李锦丽等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肖绪锋等1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理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