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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第五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结果的公告(113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136号
2018/1/5 10:28:5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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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义,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一十二二十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请类型

审查会意见

备注

1.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丙级核定

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拟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原因:1、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不符合不少于15人的要求。

2、认定的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2人的要求。

3、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需方与申请主体不一致,且缺技术装备发票复印件,不予认定。

4、企业的固定工作场所营业执照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且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主体不一致,不予认定。

5、企业缺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证明文件,且在编人员册、社保发票、房产证未核原件,不予认定。

以下空白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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