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8〕77号
蒋春华代表:
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厅继续给予规划方面的支持,特别是漓江风景区的确界”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作为自治区城乡规划及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桂林市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一是支持桂林市以所辖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我厅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组织召开桂林市、阳朔县等市县的总体规划厅际联席审查会。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已于2016年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际联席审查,正在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意见进行修改;阳朔县县城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二是重视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2014年和2017年我厅分别印发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工作方案,对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提出工作要求,为桂林市及所辖各县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和依据。
二、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
国务院批复的《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了该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主要节点的坐标,为确界工作提供了依据。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漓江管委会”)于2015年开展标界立桩工作,但因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较大,规划使用比例尺较小,少部分区域(主要是建成区)标注的保护管理范围与实际情况不协调。我厅将建议漓江管委会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资金开展好确界工作,我厅将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桂林市城乡规划及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争取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早日获国务院批复。二是继续加强对地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桂林市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继续加强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确界工作的指导,对不协调的区域组织专家赴现场核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促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确界工作尽快完成。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
(联系人:苏敏,联系电话:0771-2260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