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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18/4/27 16:33:4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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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0号建议“关于明确规定社区可开具证明项目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针对陈嘉莎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厅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群众到社区开具证明的项目。为了协助做好社区管理,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和明确社区开具证明的清单目录,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联系人:李学智,联系电话:2264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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