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6月8日召开的全区已建成镇级污水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广西将加大力度推动全区已建成镇级污水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已建成但尚未调试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尽快做好收尾工作、落实运营管理单位,确保于2018年6月底前投入调试、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在2018年6月底全部投入运营。
会议还通报了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从2014年起,广西全区开始部署开展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超过450座镇级污水厂,其中“十二五”后两年建成137座,“十三五”第一批项目建成319座,乡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约66.4万吨,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2300公里;全区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建制镇已超过60%。
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广西在2016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其中安排资金补助各地建设完成515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和1268个村级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了所有乡镇建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然而,虽然广西全区乡镇的生活污染治理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部分乡镇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情况。
为此封宁要求,全区各地要认真整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尽快理顺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大协调力度和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等,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及时投入调试和运行;要尽快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资金结算和给付工作,完善项目建设收尾;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的项目,要抓紧办理项目设施设备移交接收手续,防止出现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双方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现有污水管网未达到收集污水要求的项目,相关地区要尽快提出增补管网建设计划,并提前启动前期工作,力争于2018年内完成新建管网建设,确保到年底实现稳定运行。
各地主管部门还要调动当地运营企业和设备供应商的技术力量,组织市、县污水处理企业和设备供应商管理及技术人员,采用定期集中培训或现场驻点指导的方式,加强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及操作人员。
在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各地要全部取缔直接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对已建成的焚烧、热解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前端管理和烟气控制,确保达标排放、环境友好。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所有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一律封场停用,并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到2020年全部治理完毕。
对于经费投入存在困难的,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大对居民开展“谁污染、谁付费”的
宣传力度,制定出台相应的收费政策,逐步解决运行费用。自治区也将加大镇级污水设施运营资金补助力度,预备采取先预付、年底多退少补的给付方式,进一步减轻地方资金压力。
此外,各市县之间、市县与自治区有关部门之间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要结合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特殊问题及隐患苗头,制定好风险防控预案。对已建成项目,在投入使用前要进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取得群众支持以后再投入运营。
据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2018年7月开展一次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督查,并列入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内容,对检查中发现未能运行或调试的项目所在地有关责任单位将进行全区通报。(陈芊洁 秦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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