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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桂建计〔2018〕10号)
2018/8/29 18:48:0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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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12.93万元,本年支出1,178.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12.93万元,本年支出1,17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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