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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调整龙胜各族自治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的批复(桂建便函〔2018〕883号)
2018/10/29 9:14:4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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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便函〔2018〕883号

 

龙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龙胜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部分建设项目内容的请示》(龙住建报〔2018〕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龙胜各族自治县老乡家园庆新路扶贫移民创业园计划投资额由6000万元调整为1.2亿元;同意取消龙腾花海梯田和双洞村游客集散中心项目。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确保于2018年底前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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