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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验收(GXZC2018-C3-21224-GXDY)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8/11/22 18:19:0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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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验收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C3-21224-GXDY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1070057

    六、采购内容:分两个标段对33个镇、乡、村逐一进行验收,

标段

验收地点

A分标

负责桂林、梧州、贵港、玉林、贺州的百镇,共15个。

B分标

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百色、河池、崇左的百镇和民族乡,共18个。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玖万叁仟元整(¥93000.00);B分标:壹拾万零柒仟元整(¥107000.00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注: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由A标至B标。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1123日至20181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3、售价:磋商文件每本售价250元。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并按顺序放置,否则不予报名;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十一、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1812409 30分前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

账  号:6158 6557 4841

财务电话:0771-5533823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12409 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12409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在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五、委托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857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9楼

 联系人:闫荣成

 联系电话:0771-226019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

  项目联系人:朱浩宁   联系电话:0771-5084767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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