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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设〔2019〕3号)
2019/1/31 10:46:0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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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设〔2019〕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8〕14号)的安排,我厅于2018年7月11日至12月24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从各市2018年度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或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的49个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了12个项目进行检查,抽查率为24.5%。抽查项目涉及7个设区市,其中城镇桥梁项目4个,地下工程项目4个,室外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4个;涉及建设单位10家、勘察单位10家、设计单位1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0家。

    经我厅组织专家对抽检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4个项目所涉及的2家建设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和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发出了《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论证行为整改通知书》,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数占抽查项目总数的比例为33.3%,与2017年度相比下降了16.7个百分点。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已步入常态化,所抽查的12个项目均不存在应论证而未论证的情况;在应论证的项目中,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认真执行了论证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对工程抗震设防内容认真进行了把关。本次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设单位送检材料不够完整,有关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均补充提交了相关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建设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抗震专项论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把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环节,需加强项目是否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审核,对于发现存在应论证而未论证的项目要予以退回,并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对违规出具审查合格意见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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