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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6号建议的答复(桂建函〔2019〕271号 )
2019/7/29 10:08:5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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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19〕271号                   签发人:封  宁


罗欣等1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上提出的“关于改造建设漓江东岸桂山酒店至净瓶山大桥段防护堤岸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以及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责,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造建设漓江东岸桂山酒店至净瓶山大桥段防护堤岸,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桂林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强城镇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城市黑臭内涝、水体黑臭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根据2018年住建统计年报,桂林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2.9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范围内的三段黑臭水体已于2017年底全部提前完成治理,并通过了2018年国家两部委的验收检查。同时,我们还大力指导配合桂林市向中央和自治区申请建设资金补助。仅2018年,中央、自治区共计下达2564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桂林市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其中下达乡村振兴补助20440万元、城市管网专项资金补助4200万元、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补助1000万元。2019年还拟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0余万元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桂林市尽快将改造建设漓江东岸桂山酒店至净瓶山大桥段防护堤岸项目列入当地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指导完善前期工作,列入储备项目范围,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加大对桂林市市的支持力度,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重点在桂林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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