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9〕360号)要求,2019年度我区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计划由各地核实上报,经我厅汇总和审核后,现下达你们,并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建村〔2014〕13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村镇〔2015〕23号)精神,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抓紧开展保护发展项目实施;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的修复与利用应按照修旧如旧、就地取材的原则,尽量维护村落的传统格局与风貌的完整性。
二、各村项目实施期限为2019-2021年,要按照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件1)严格实施,确保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自2019年12月开始,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各地需填报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我厅村镇处。
三、请各有关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当地财政、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各地项目建设计划如需调整,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村镇建设项目调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7〕66号)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报送我厅审批。
联系人:梁敏娟,联系电话:0771-2260102、2260103(传真),电子邮箱:gxzjtczc@163.com。
附件:⒈ 2019年度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计划表
⒉
中国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2
中国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城市
名称
|
村落
名称
|
主要任务
名称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任务
|
项目进行时间
|
项目投资(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详细进展情况描述
|
XX市
|
|
|
|
|
XX县(市、区)
|
XX镇
XX村
|
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
|
1-1
|
|
|
XXXX-XXXX年
|
|
|
|
防灾安全保障
|
2-1
|
|
|
|
|
|
|
历史环境要素修复
|
3-1
|
|
|
|
|
|
|
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
|
4-1
|
|
|
|
|
|
|
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
5-1
|
|
|
|
|
|
|
村级小计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