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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0/3/9 14:43:33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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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固废问题十二:督察组抽查南宁城镇污水处理厂,发现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多个环节均存在违规,甚至造假行为,手段花样百出。广西腾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南宁市9家污水处理厂污泥。督察发现,该公司上报材料不实,台账与原始记录不符,存在环境风险。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部门,疏于履责、失于监管,污泥处置乱象丛生,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二、整改责任及措施


(一)责任单位: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责的整改措施:20193月底前,出台规范全区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年针对污泥管理开展不少于两次调研,进一步督促各设区市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出台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方面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121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92号),进一步规范全区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管理工作。


(二)开展专项调研,加强督促指导力度。2019325日至41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第一次综合调研,安排调研小组到各市现场核验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715日至26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第二次综合调研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保运营促提效调研,安排调研小组到各市现场核验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综上,自治区整改方案中固废问题十二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1992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成核验小组赴南宁市进行现场核查,认为自治区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已经基本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03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自查验收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固废问题十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组认为,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佐证材料详细真实,达到整改验收销号要求,同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固废问题十二)整改工作通过自查验收。


上述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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