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藤县、钟山县、扶绥县于2020年向我厅提交申报“广西园林城市”材料,我厅按照《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对上述县城进行了考评。
根据专家组实地考查和综合评议意见,经研究,平南县、藤县、钟山县、扶绥县各项指标已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且近2年无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良事件发生,我厅拟命名上述4县为“广西园林城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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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