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65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清理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并于2016年9月5日前将清理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建管处。
联系人:王晓明,联系电话:0771—2260058。
附件: 市工作联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 政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9日
管[2016]6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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