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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群众自治模式激活清洁乡村能量
2013/9/24 8:45:11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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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宜州市安马乡创新实践了“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清洁乡村工作模式,形成了一套保障“清洁乡村”活动深入持久、可持续开展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的高度评价,并批示在全区进行总结推广。

    “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清洁乡村工作模式,让主体责任、自主权和受益权回归群众,做到群众自我规划、自我筹资、自我修建、自我使用、自我管理,激活群众自治在推进“美丽河池·清洁乡村”活动中的巨大能量,实现由“要我做”向“我要做”的根本性转变,解决“清洁乡村”活动“一阵风”、“走过场”问题,从而实现清洁乡村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主要做法可概括为“引、放、议、评”四字诀。

    引,狠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引领作用。一抓班子强队伍,以“为民形象”引领群众;二抓项目引资金,以“惠民实效”引领群众;三抓典型树标杆,以“党员带头致富”引领群众。通过党员带头,群众干有方向、学有标杆,农村党员的先锋形象清晰确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放,充分放手发动群众,强化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把主体责任放给群众;坚持群众的权利群众使,把自主权放给群众;坚持群众的利益群众享,把惠民利益放给群众。2011年以来,安马乡以政府奖补和群众筹资投劳方式,投入6142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真正做到还利于民、保利于民。

    议,突出群众依法民主议事决策,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在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全市既注重加强党组织引领,又注重发挥村民集体议事决策在村级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多数群众的意愿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约束和规范全体村民的行为。

    评,突出上下左右联评联动,强化群众自我监督。实行“清洁乡村”群众自评、村屯互评、上级考评,并探索实施“利益扣除法、声誉减损法、优胜受益法”,形成“三评三法”监督考评机制,增强群众监督和组织考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

    “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的探索实施,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群众、凝聚民心民力、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基层稳基础。安马乡团结群众,务实为民,树立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望,推进清洁乡村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乡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得到了提升,基层党组织呈现出团结奋斗、创先争优;党员呈现出带头示范、冲锋在前;农民群众呈现出主动参与、自觉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聚民心创和谐。有了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党员骨干的带头示范,村民思想觉悟、健康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村民主动参与到清洁乡村活动中来。今年1至8月,安马乡群众自筹资金109.8万元,建成投入使用垃圾焚烧炉123座;推选保洁员137人,落实保洁费38.4万元;村屯垃圾实现“屯收集、屯清运、屯处理”,彻底改变了脏、乱、差现象。

    三是美生态助增收。“党领民办、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有文化、有技能、有激情的党员骨干率先探索建设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的示范工程,美化了环境,增加了收入。由于环境改善,减少了病虫害发生,安马乡桑园每亩产量增加约12.5千克,全乡人均增收240元以上。

    四是激活力促发展。共建清洁家园、共享美丽乡村所带来的幸福感,成为激发村民追求更好生活的强大动力,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量提质发展。近年来,该乡结合实际,稳定发展粮食产业,积极发展蔗桑产业,重点发展烤烟产业,大力推广核桃产业,努力提高农民收入。

    五是建机制保长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组建了清洁乡村党员志愿服务队,形成一系列工作服务机制,有力推进了清洁乡村活动开展。广大村民自行规划本村屯的环境建设、筹措清洁资金、聘请和管理保洁员、选点修建垃圾处理设施,并建立了一整套清洁乡村运行机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群众自治的长效机制。(李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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