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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开展“十百千”美丽示范点评选
2014/1/26 10:19:40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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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梧州市正组织开展“十百千”美丽示范点评选活动,由各县(市、区)提出申报,市“美丽办”进行审核验收与评定,选出全市的美丽乡镇(街道)、美丽村庄(社区)和美丽庭院(家园)。

据了解,“十百千”美丽示范点是指十个“美丽乡镇(街道)”、百个“美丽村庄(社区)”、千户“美丽庭院(家园)”。此次评选活动将按照逐级推荐、充分酝酿、好中选优、群众认可的原则开展,以此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工作成效突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典型,深入推进“清洁乡村”工作。

按照评选条件,美丽乡镇(街道)和美丽村庄(社区)都要求有组织机构和保洁机制的有效运转,乡镇、村庄路面平整、完好,定期清扫保洁,保持卫生整洁,排水口和管道畅通,雨后积水能及时排除,同时还要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农民群众对活动开展的知晓率、活动成效的满意率及自身的参与率达到95%以上。美丽庭院(家园)则优先考虑创业致富、绿化美化家园、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家庭以及为推动农村清洁工作开展表现突出、起带头示范作用的农户,要求参评单位建立有符合自身家庭的保洁机制,科学管用的处理垃圾方式,院前屋后保持清洁,庭院外墙粉刷整洁美观,庭院内绿化率达30%,人畜居住分离,家禽圈养无污染。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各县(市、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0日,美丽乡镇(街道)按评选名额多推荐1个作为候选,美丽村庄(社区)和美丽庭院(家园)按评选名额1∶1.2的比例进行推荐。2月下旬前,经申报表格和材料的初步审核之后,市“美丽办”将牵头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实地考察的方法对推荐的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和农户(居民户)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的才能获颁牌匾或荣誉证书。此后,示范点每年还要进行复审,工作滑坡不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摘牌。(梧州市市政管理局 莫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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