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自2006年开始创建“广西园林城市”以来,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显著成绩,并于近日通过自治区园林城市考评专家组的考评。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凌云县坚持按照“山上水城古府茶乡”的城市发展定位,不断加大县城城区园林绿化和改造力度,建设城区公园、广场、花园式庭院单位和居民小区,实施河道绿化改造,大力种植行街道路树,保护园林资源,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提高绿化覆盖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重点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为创建成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园林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漫步在凌云的大街小巷,优雅别致的庭院,绿树掩映的住宅小区,层次丰富的道路绿化带,遍及小城的每一个地方,“山在城中、城在山中、山水相依、绿满城郭”是凌云小城的真实写照。
据统计,凌云县城现有绿地面积199.25公顷,城区绿地率已达34.15%,绿化覆盖率达38.01%,人均公共绿地9.02平方米,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区级园林城市标准要求。黄玉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