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近日,记者从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县已全面启动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今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危房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户、村寨防火改造中的危房困难户、生态移民户等农村特困户。据了解,今年隆林计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布在该县16个乡镇1800户家庭,按照不同档次进行实施。此次改造的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自治区级财政补助5000元;市级财政补助3000元;自治县财政补助2000元。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达到16000元。
按照自治区《2010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
今年11月底前,隆林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抽查验收工作,将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存档,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总结工作。至此,该县1800户农村贫困家庭将告别危房,喜迁新居。李青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