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网 通讯员严家泰报道 为了确保水表计量的准确可靠,对城区水表依法监管,日前,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水表依法监督管理的通知》(百质监发[2006]9号)。
通知规定,直接与供水企业进行贸易结算的生活用水的水表要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口径:DN15mm-25mm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DN40mm-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到期更换。其它用途的水表及口径为DN80mm-DN200mm的水表流量计进行周期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新建住宅楼的水表安装使用前要进行首次检定。对过去未经检定已安装投入使用的贸易结算水表,必须重新进行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水表,均不得使用。对正在使用中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水表,必须进行更换。
通知还规定,由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及授权的百色市大流量水表检定站依法对全市大口径(DN80mm-DN200mm)水表进行强制检定及周检工作,以及对右江区(百色城)内小口径(DN15mm-50mm)的水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工作。
责编:卢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