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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创建清洁文明城镇


2007/1/29 14:44:07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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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建设网   通讯员韦钰报道    凌云县认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市容整洁,把县城建成一个清洁、优美、文明的城镇,近日,该县根据县城环卫工作实际,特设县城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状。一是包卫生。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按市容管理部门统一要求自设垃圾桶;门前人行道由各临街单位(户)及经营店铺业主自行清扫,并将清除的垃圾倒入自行设置的垃圾桶内,然后由县城环境卫生部门统一收集;负责本单位(户)、本店铺门前无垃圾、无烟头、纸屑、果皮、积水、无乱贴乱画,保持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和地段整洁。二是包绿化美化。保持责任区内树木、花草、路灯、果皮箱、人行道完好无损。如发现公用设施被人为损坏,应及时举报;责任区内门面、墙面不得乱刻乱画、乱涂乱贴;广告、招牌及其设施制作、安装要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门前楼道、阳台、天面不准堆放或悬挂影响市容的物品。三是包秩序。负责门前无乱占道摆摊、乱堆乱放、乱停车辆、晾晒物品;位于主要街道的建筑活动,无占道作施工场地及堆放建筑材料;出租临街门面的单位,出租方要协助城管部门做好本单位门前秩序管理。

       责任编辑:韦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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