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效明显。
该县在金融、税务、工商、财政、通信等40多个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在县检察院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改变过去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没有专人抓,业务不熟悉,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廉洁准入机制,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1至3年内不得在西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以贿赂的手段承揽工程的;在工程建设中以次充好、掺假使假的;在工程招投标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非法手段中标的。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环境。由于措施得力,该县职务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目前为止,职务犯罪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0%,全县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行贿受贿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