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灾民房屋倒塌的恢复重建工作,市政府近日决定,全市7253户灾民倒房户至少要建成30平方米的牢固住房,并于今年6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倒房重建任务。
据统计,1月12日以来,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我市12个县(区)135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全市因灾倒房户达7253户21759间。为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市政府提出:凡因受灾房屋全部倒塌或者严重损毁不能够居住,必须进行拆除重建或搬迁的居民,经民政等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确定为救助对象;要坚持帮扶三原则: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倒房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定确定救助对象及分类帮扶的原则;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原则;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重建民房的质量和安全。要应尽可能不占用耕地,避开灾害多发区,切实提高民房的抗灾减灾能力;要在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重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帮助倒房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五保户应到五保村或乡镇敬老院居住,不具备到五保村和敬老院居住条件的,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帮建一间附有厨房和卫生间的牢固住房;建房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每户补助5000元,其他倒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提高补助标准。 (廖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