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分散审批、申请人需要楼上楼下往返办事的局面,将成为历史。4月10日上午,广西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信访室及建设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同期启用。
据了解,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机制,申请人只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和领取审批结果,为群众办事提供了非常便捷的条件。同时,通过厅长授权的方式,授予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首席代表受理权、协调权、督办权、即办权等四项权力,建设厅的部分行政审批即办事项由首席代表直接审批,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审批进度,提高了行政效率。
在揭牌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介绍,政务服务中心是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工作的窗口。通过这一窗口,向全区乃至全国各地到建设厅办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热情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从今天起,自治区建设厅将把21项行政许可和相应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由中心统一受理、督办和送达,各处室和单位不再受理申请人的任何审批申请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办事机制。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两类。“即办件”由厅长直接授权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首席代表审批,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当即办结;“承诺件”由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后交由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组织审查,经厅领导批准后,加盖建设厅公章,在承诺的期限或法定期限内办结。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管理,宋继东要求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全区一流的政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即窗口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具体负责审批事项的全过程,包括受理、转办、跟踪、催办、督办、超时办结的报告以及向申请人发放审批结果;限时办结制,即大厅受理材料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期限。各处室要及时、认真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按照各处室审批工作流程时间表,提出审批意见报厅领导审批。审批系统江根据时限设定“黄灯”警示和“红灯”处罚程序,哪个处室的审批事项被亮“红灯”,将受到严厉的处分;责任追究制,即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处室在审批工作中不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
政务服务中心及投诉中心的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成果。 (梁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