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建设网 ]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首页 | 领导讲话 | 文件通知 | 厅务公开 | 作风与效能建设 | 经验交流 | 意见与建议 | 曝光台 | 视频 |
今天是: 举报电电话:0771-2260001

国办: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


2007/6/6 10:28:41   来源:中新网
【字体:  】【颜色: 绿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有关意见提出,大力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政会分开。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切实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行业协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