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自治区建设厅召开。建设厅创新管理模式,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
广西区建设厅对现行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着重抓好以下六个关键环节:
“设立窗口”,即设立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机关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双百授权”,就是把建设厅依法负责受理的审批事项,划分为即办事项和承诺办理事项,由厅长授权厅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即办事项100%授权当场办结,承诺办理事项100%授权办理。“审管分离”,即行政许可审批与常规业务管理分离,把原先分散在各个处室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各处室不再保留审批权。政务服务中心相应开设了建筑业、房地产、规划、勘察设计、便民等7大类13个服务窗口,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手册,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精简规范”,即清理审批项目,精简申报材料,编制流程时限,制定收件回执。“阳光操作”,就是增加审批流程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为确保“阳光”审批不走样,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自治区监察厅行政效能监察系统连接;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活动;建立了投诉复议制度,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立资质旁听制度。“限时办结”,就是对于行政审批申请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通讯员覃荣益 记者韦月红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