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
一套办法,四个汇编 建章立制,提高效能
根据自治区“三项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厅结合实际于2007年7月10日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办法(试行)》。为了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于2007年7月31日印发了《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标准汇编》、《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时限表汇编》和《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收件回执汇编》共四个汇编。一套办法,四个汇编,共260多页,20多万字,充分体现我厅加大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力度和决心。
我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办法(试行)》,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我区建设系统干部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建设系统良好形象,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良好的规范。该办法提出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机关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以下统称行政审批事项),机关相关处室不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式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同时,实行首席代表制,由建设厅厅长授予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受理权、即办权、协调权、督办权等权利;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绩效考评制等六项制度规范;依法逐步下放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合理设置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在现有的“八公开”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网上审批,做到高效便民,真正做到了“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
四个汇编是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设系统60项行政许可事项、1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一清理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目前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规范。第一、根据精简、高效、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原则,精简了申报材料,确定了申报材料的标准和式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标准汇编》;第二、简化审批流程,科学确定每一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时限表汇编》;第三、严格审批标准,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第四、规范办事手续,制定《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我们通过上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合理设置办事流程,为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奠定了基础。这四个汇编规范了整个申报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
随着我厅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时限表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标准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等配套文件,将把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