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年7月25日
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
我厅动真格、使实招、出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编者按:7月17日,自治区直属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厅召开。宋继东厅长在会上以《认真贯彻和落实“三项制度”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为题进行典型经验介绍,为便于建设系统各部门了解我厅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做法,现将宋厅长发言稿全文转发,供各单位参考和学习。
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部署后,我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决定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我们以全面贯彻“三项制度”为突破口,以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形成了“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4月10日至6月29日,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3321件,全部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没有超时办结的情况。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一)领导带头,学在前,用在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大部署,提高认识是关键。为此,我厅党组多次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决定上来。通过学习讨论,厅党组认识到,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瞻远瞩,把作风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这就抓住了广西改革发展的关键。能否深刻认识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全局,也是对各级党组织的一次严峻的考验。而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核心,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在统一党组一班人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还认真抓好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思想认识的提高,努力把厅党组的决心变为全厅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并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学习的重点。3月10日,厅党组再次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宋继东厅长详细讲解了“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组成十四个学习小组结合“三项制度”开展分组讨论活动,加深对“三项制度”的认识。我厅还举行了以贯彻“三项制度”为主题的作风效能建设演讲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亮剑》和《首席执行官》等反映优良作风和团队精神的优秀影视作品,结合贯彻“三项制度”,由党组书记给大家作了一场关于塑造团队精神的生动的专题讲座。这一系列的学习讨论,对全厅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起了很好的作用。
(三)考试检查,强化效果。3月30日起,我厅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的要求并结合本厅机关的学习情况,先后三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三项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考试检查活动,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全部参加了考试,考试优良率达到100%。通过考试,强化了学习效果,使作风效能建设的意义和“三项制度”内容更加深入人心,也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核心和重点,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刻变革,作为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紧紧跟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审批制度和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在学习讨论、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我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认真制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把分散在厅机关各处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我厅的做法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自治区效能办的充分肯定。5 月 30日,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等党委、政府领导视察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后,对进一步办好中心作了重要指示。其后,我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刘奇葆书记指示精神,并根据刘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以“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思路和办法。在具体操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六个关键环节:
(一)设立窗口。即设立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机关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政务服务中心考虑定编13人,从机关各处室中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人员,并明确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不再是从各个处室临时抽调,而是正式调入,履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切实做到专人专岗专职。
(二)双百授权。即根据充分授权的原则,把我厅依法负责受理的审批事项,划分为“即办事项”和“承诺办理事项”,由厅长授权厅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即办件”100%授权当场办结;“承诺办理事项”100%授权办理,承办件所需要进行的会审、专家论证等环节全部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办理,各处室不再自行组织会审和论证。为了确保“双百授权”取得实效,我厅本着清简务本、简政放权的原则,采取了三项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授予政务服务中心四项权利,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即办件的审批权;承诺件的组织协调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代理权;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暂行办法》、《督查制度》、《工作守则》、《工作职责》、《服务规范》、《印章管理办法》、《AB岗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而构建了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三项制度”的制度体系,为深化改革夯实了基础。二是明确在服务窗口工作的接件人员为该事项的首问责任人。三是各类服务窗口实行AB岗制度,确保服务窗口不发生因工作人员离岗而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业务的情形。
(三)审管分离。即行政许可审批与常规业务管理分离,把原先分散在各个处室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机关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我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为此,政务服务中心相应开设了建筑业、房地产业、规划、勘察设计、便民等7大类13个服务窗口,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手册,上墙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同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采取“一站式服务、一个公章、一次性办结”的高效便民措施。各相关处室不再保留审批职责,从具体审批事项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抓好行业的监督管理。
(四)精简规范。即清理审批项目,精简申报材料,编制流程时限和审批标准,制定收件回执。规范整个申报审批流程,是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工作。首先,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设系统60项行政许可事项、1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一清理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目前依法进行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规范。其次,根据精简、高效、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原则,精简了申报材料,确定了申报材料的标准和式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标准汇编》;第三,简化审批流程,科学确定每一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时限表汇编》;第四,严格审批标准,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第五,制定《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我们通过上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合理设置办事流程,为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奠定了基础。
(五)阳光操作。即增加审批流程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为此,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我厅在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了18台电脑,安装了电子监察系统,与自治区监察厅行政效能监察系统连接,我厅的7个重点岗位的行政审批工作全部纳入自治区的行政效能监察范围,接受自治区效能办和监察厅的监督;同时,还为厅党组成员、厅效能办、驻厅监察室、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备了17台内网电脑,对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二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驻厅监察室和法规处共同开展对政务服务中心及责任岗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把有关房地产、建筑业和勘察设计等行政审批事项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组织开展“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情况的督查。明确要求政务服务中心每周定期向驻厅监察室报送《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机关办理事项取件登记表》,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监督。驻厅监察室还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督促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时办理审批事项并向监察部门报告情况,杜绝超时办理事件的发生。三是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督办效能投诉举报事项,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在建设厅网站和媒体上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来信和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建立旁听制度,即在召开行政许可事项论证会时,邀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到场旁听,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开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等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准确作出决策。
(六)限时办结。即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限时办结。我们将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和初审上报件,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分类目录并予以公布。根据限时办结制的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和我厅确定并承诺的办结时间内,给予审批、核准和办理完毕;即办事项当天办结;承诺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承诺办理时限必须少于法定时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具备立即办理条件的申请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毕;当天不能办结的申请件转为承诺件,承诺时间不得超过一天。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一项超时办结,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高。例如,有些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定60天办结,我们承诺19个工作日办结;有些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定20天办结的,我们承诺7天办结,并在实际操作中兑现,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三、正视问题,迎难而上
我厅在抓好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已经有了好的开端,但目前也遇到以下实际问题:一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队伍建设、设备配备有待加强和解决;二是行政审批流程和标准有待优化完善;三是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等。我们决心迎难而上,用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力求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抓出实效。
一是全面落实新的改革措施。建章立制,重在落实。我厅将根据已经修改完善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时限表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标准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等配套文件,把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完善和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继续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继续将监督工作延伸到本机关所有岗位,全面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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